城乡建设从来就不是独立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之外,自成一个封闭循环的系统
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其中之一就是“必须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建设好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求的迫切需要。
城乡建设从来就不是独立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之外,自成一个封闭循环的系统,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且日益呈现出水乳交融、互相影响的特点。正因为城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需要树立系统思维,综合考虑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生态等多方面因素,既要会算小账,更要会算大账、长远账、根本账。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就是推进城乡建设要把握好的重要方面。
一个地方拥有深沉丰厚的历史底蕴、特色鲜明的地域文化、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对滋养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保障人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们也是促进发展、吸引投资、聚集人气的独特优势和重要基础,一旦失去就难以复原甚至无法再生,也不可替代,应当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短期内可能不仅不能给一个地方带来经济效益,反而需要较大的投入去保护、修复它们,这是一些地方急功近利、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破坏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的重要原因。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掌握历史知识、厚植文化底蕴、强化生态观念,才能做到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为一个地方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因“敬”生“畏”,“敬”大于“畏”,这是经过真切体会、深刻理解、高度认同后发自内心的一种价值坚守。敬畏历史,需要我们尊重历史发展规律,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有价值的历史遗产;敬畏文化,需要我们保护、传承优秀文化,对之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敬畏生态,需要我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生态和促进发展良性互动之路。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体现了共同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那就是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换一任领导改一次规划”,漠视历史、漠视文化、漠视生态的事情偶有发生,造成较大的损失。典型的例子,就是有的地方为片面追求土地开发的短期经济效益,在城市改造中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传统历史文化风貌,破坏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和传统街巷,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随意砍伐或移植老树,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等等。这些做法割断了城市的历史文脉,损害了地域文化传承,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伤害了市民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
中办、国办不久前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开篇就指出,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鲜明体现了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的理念,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心有敬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尊重发展规律,尊重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尊重群众诉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审批监管,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不断提升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黄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