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波光粼粼、岸边灯火辉映,日前,在安远县河长制主题公园内,三三两两的市民沿着濂江河边的绿道漫步。“河边空气清新,环境舒适,我和老伴每天吃完晚饭都愿意来这儿走走。”62岁的市民赖新帜感叹道。
濂江河畔的和谐与洁净,离不开该县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力推进。近年来,安远县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探索建立河湖管护“四项机制”,持续抓好县域河湖建设,着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实有效”转变。
探索常态督查机制,层层压实河长责任。安远县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常态督查机制。每季度由县总河湖长带头,县河长办、水利局抽调骨干人员成立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展河湖管护情况暗访督查,制作督查实录片,明确责任对象,并下发整改通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经县河长办核实后纳入问题清单台账,同时要求责任河长限期完成整改,直至完成销号。目前,该县督查发现的245个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已全部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健全河长履职机制,推动河湖长治久安。河有人看,湖有人管。近年来,安远县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现有县级河长6名、乡(镇)级河长38名、村级河长240名。各级河长定期开展巡河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河湖管护相关问题。2021年以来,该县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检查达4.6万余次。为强化河长履职尽责,该县河长办推行河长考核评价机制,将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数据、河湖管护成效得分等列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指标,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推进协同治理机制,共护区域水生环境。为确保河湖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安远县实行“日常+专业”管护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投入4艘自动水面清洁船常态化开展河道水葫芦、漂浮物清理打捞作业。2021年以来,该县累计清理打捞水葫芦、漂浮物1.8万余吨。建立流域补偿长效机制,去年6月,该县与广东省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首次明确补偿资金用途从专项用于生态保护治理调整为用于支持东江源区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县域+全域”协作机制,与周边县(区)签订《跨县域河湖长制工作合作协议》,开展联合巡河活动,合力打击跨县域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司法协作机制,筑起法治保护屏障。根据《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安远县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对全县重点水域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开展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河道防洪治理、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21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立案查处涉渔违法案件62起,严厉查处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县域良好水事秩序。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安远县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和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标,东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荣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安远县用幸福河湖建设绘就的水墨画卷正徐徐展开。(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