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公共安全是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为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事前预防既是应对公共安全现实挑战的客观需要,也是风险治理规律的一般要求。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构建起系统完备的长效机制。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安全第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坚持安全第一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将人民的安全及切身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将安全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同时,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使其能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救助工作之中。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是最实用有效的安全管理途径。做到预防为主,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源头防控,抓好常态管控,强化监测预警,推进工程治理,提升应急保障,把工作做在前头,打好安全防范主动仗。在管理日常生产、运行等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各类公共安全管理问题,将风险管理放在首要位置,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定期定员排查,加强对安全问题的预防能力。要推动关口前移,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心更多放在事前预防上,把监管的着力点更多放在源头治理上,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力量盯住苗头性、基础性问题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减少事故灾难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害,努力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风险的不确定性,以事前的主动性应对事后的被动性。
●积极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以事前预防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完善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坚持系统观念、全局观念,实现全要素全社会协同联动效应,形成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合力。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把各方左右联动、各级上下联动做到实处,确保有序有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是强化应急准备机制。作为事前预防治理不可或缺的环节,应急准备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相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为后续的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在日常公共安全管理中更加注重精细化和人性化,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优化监测预警机制。监测预警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第一道防线”,是实现公共安全治理关口前移的重要保障。要加快完善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运用,加强重大安全风险快速综合研判,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警。落实直达基层负责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不断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精准度和时效性。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生产安全事故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和塑造公共安全的“重头戏”。一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对消防、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对动火、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分级分类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力度。加强执法基础建设,强化“互联网+执法”及时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措施,及时消除由于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二要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按照“两个根本”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机制,特别是抓紧建立新业态、新风险定期研判和会商定责机制。系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纵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风险防控做得更实更早,着力化解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和“屡治屡犯”问题。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要求,强化检查监管,对重大情况做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三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注重制度化源头预防、信息化监测预警、常态化隐患排查、精准化监管执法、系统化专项治理,构建起以防为主、严密有效的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辨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努力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公共安全治理格局。
(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巫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