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韧性安全主要体现为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即面对各类灾害时的预防、响应和恢复能力,或者说是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韧性安全是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城市安全发展的战略选择。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高城市全生命周期的风险防控能力,运用系统观念、战略眼光、底线思维等推进城市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的新范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
改变观念,实现从灾害的防御性管理到适应性治理转变。城市既是文明发展的结果和体现,也是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易发多发的空间载体。长期以来,风险和危机都被视为是城市安全的洪水猛兽,因而城市防灾减灾的重点是建立防御性工程设施。但从韧性城市建设的角度看,有些灾害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无法避免也很难干预,必须主动学会与这样的灾害共存。比如,暴雨会对城市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对河流的净化、城市湿地的形成等具有重要作用,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一部分。适应性治理强调重大风险应对的韧性目标,坚持主动、弹性和包容性原则,其倡导的结构重塑、资源整合、组织协同等理念契合城市极端天气灾害防控的实践需要。实现灾害的防御性管理向适应性治理转变,就是要在规划、建设和管理上主动增强韧性以适应灾害,为城市可能面临的灾害或风险让出空间。例如,城市绿地在防火、防洪、抗旱、气候调节、避震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绿地面积的增加能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提供缓冲空间,增强城市系统功能的稳健性和可靠性。因此,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防灾绿地规划、城市防灾公园规划,为发生灾害时的避灾、救灾争取时间和空间。
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提升全灾种整体性治理能力,必须建立系统思维,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统筹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救援通道等城市安全空间建设,形成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相互配合的防灾救灾空间和立体式分级疏散救援体系。同时,城市防灾救灾不能仅停留于工程性的防御性措施,还应完善城市灾害管理的信息平台,增强软性工程建设,使城市在面对危机时,有快速的响应能力、协同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更新技术,实现从经验性风险预测到动态性风险评估转变。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是城市防灾减灾救灾的基础。传统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高度依赖于历史数据和经验,并依此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或标准。然而,随着城市化的推进、极端气候的愈发频繁和风险的全球化,基于经验的风险预测技术愈来愈满足不了现实形势的需要。韧性城市下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对城市的自然条件、地理地质、气象、产业、人口等自然和社会要素的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评估,从而识别城市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因此,城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要增强其动态性、科学性,加强自然灾害、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的监测预警,提升风险评估和科学决策能力,打破信息壁垒和要素限制,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合力”。要增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科技支撑力量,通过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科技支撑明确本地风险源和风险事项,建立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常态化的风险管理与考核制度,及时向社会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提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面对危机时的响应能力和效率。
健全城市规划体系,深化城市安全韧性行动。当前城市面临的安全形势既有传统的自然灾害,也有非传统安全因素,而且后者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危害也越来越大。因此,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要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传统安全和新增的非传统安全,尽快编制韧性城市建设规划,尽可能降低灾害的影响力和破坏力。一是城市的总体规划要适度超前,城市的各类应急避难场所以及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各项基础设施的规划要在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合理避开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因素,主动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二是对新增的非传统安全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特别是对一些具有战略地位或高风险的城市,尤其要加强灾害应对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和灾后恢复的能力。三是加强城市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网格,积极打造反应灵敏、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治理体系末梢抵御灾害、防控风险的综合应急能力。不断强化精细化的社区网格建设,提升应对风险隐患的全流程处置水平。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素质,常态化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四是建立房屋定期体检制度、房屋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完善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监管机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为房屋体检、房屋维修、房屋保险提供资金保障。此外,还要完善多元化的公民参与机制,协调危机治理各方的利益,强化相互协调合作及其制约监督,提高城市社区面对危机时的韧性。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李胜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