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了要求。落实全会决策部署,江西要在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上下功夫,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深刻认识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重要意义
这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江西的生态文明建设,去年10月在江西考察时要求江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提出打造“三大高地”部署中,就有把江西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内容。奋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是江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
这是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不足,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区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破解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构建与美丽中国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从江西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表明,江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江西要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已有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这是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密不可分,高质量生态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铸就高水平生态环境。江西需全力贯彻生态优势就是发展优势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西现代化建设。
坚定不移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全力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贯彻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要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和政策体系,在各产业领域实行能源绿色转型,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以创新带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要在工业领域和冶金、建材、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行业全面贯彻“双碳”战略,促进全产业链污染减排和低碳化协同发展。支持有色冶金、石化化工、建材、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融合发展,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
全力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是江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坚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既是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城乡产业升级、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江西需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乡规划空间布局和各地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在低碳技术加持下做好碳的控存量、减增量工作,要注重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加强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的绿色低碳城乡建设。
全力促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运输行业在我国的碳排放总量中占有重要比例,其占比可达我国碳排放总量的10%左右。江西需要积极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拓展交通运输行业能源结构多样化,调整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对交通运输行业进行优化升级,使江西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模式逐步由高能耗、重污染向低能耗、绿色化与低碳化转变。例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船舶,普及公共领域车辆电气化程度,促进中重型货车和新能源船舶的应用和部署,促进高效交通。同时,推动建立交通系统绿色维修保养体系。
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有坚实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要全面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在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领域精细化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持续夯实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基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进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标准化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努力构建远中近期结合的,与金融、财税、产业相融合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健康水平,推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法律的建设与实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监管体系作为保证,生态监管体系的完善程度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衡量标准。江西生态环境治理监管体系的建设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问题导向,形成“全覆盖、多领域、深层次”的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针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同时,全力建设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强化执法监督以及高效监测环境问题的能力。将生态环境红线作为监督底线,明确生态监管清单,并依照国家生态监管要求实时完善监管体系,实现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全过程监管。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多个主体的参与,明确每个参与主体的权责分工,形成一个权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在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及执行生态发展政策方面,要严格落实绿色发展追责问责机制,执行最严格的奖惩制度,全力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向前。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要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把环保达标作为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要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需要创造一个安定、团结、民主的社会环境,形成高质量、高效率的社会管理体系以及文明、健康、绿色和谐的社会风气。公民个体同样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觉学习并遵守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坚决不触碰法律法规底线,在日常生活中树立资源节约意识,杜绝浪费,积极参加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并投身到实践中去。
(作者单位分别为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葛文帅、经济管理学院 何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