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法者,治之端也。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在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深入阐明这一重大思想的价值立场、科学体系、丰富内涵,本版今日特推出一组专家研究文章,以飨读者。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
涂明辉 谢德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先进法治理论体系,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十一个坚持”。“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系统把握。
始终贯穿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设专章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
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对法治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无论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实现良法善治,都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作用的发挥。
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两个大局”的角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要问题。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看,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法治已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和力量。法治与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在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中,需要通过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等途径,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四个自信”的角度回答了“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树立的法治道路自信。坚定不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树立的法治理论自信。“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树立的法治制度自信。坚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树立的法治文化自信。
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属性,在“十一个坚持”中位于统领地位。一是明确了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面依法治国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使全面依法治国建立起牢固的群众基础。三是明确了要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中总结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法治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正确道路。
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一是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通过完善和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来填补法治体系的空白或薄弱点。二是要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公正文明的执法、司法制度和全民守法机制,为法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三是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健全立法、执法、监察、司法等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四是要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涵盖人才、科技、教育、宣传、组织等多个方面,进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五是要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管党治党重要依据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完善,将为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障。
部署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共识。为此,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十一个坚持”中,“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则分别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部署了专项任务。“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要求,也是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重要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说明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覆盖了法治建设的所有环节,为法治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属于涉外法治工作的战略布局,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了人才队伍和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由于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政治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需要对法治人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作者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品格
张增勇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时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主线。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品格。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要求做任何事情自始至终都应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体现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一者,法律的创制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通过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法律制定工作的各环节和各方面,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相统一并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法律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二者,人民是法律权威的维护者、法治的践行者。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人民。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人民不断展现出主体作用和力量源泉作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以及自身事务,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三者,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群众的心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向往新期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思想指南。正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性的实践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诉求,充分保障人民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积极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民意,充分汇聚民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在司法环节,要坚持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还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让更多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夯实法治的社会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深厚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张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走向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必须走向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必须更加重视、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
法治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历史和实践证明:法治和人治问题解决不好,就难以实现现代化。法治以其高度的客观性、稳定性、明确性和公正性等治理特征,为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提供了路径遵循、制度保障和方法依托,保障各国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坚持法治,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本质来看,法治即规则之治、制度之治。通过立法,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上升为法律具体规定;通过执法和司法,法律的具体规定得以在治国理政中得到贯彻落实。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强调把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就是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法律实效,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改革作为一次新的革命,其目标不是否定和抛弃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改革开放越深入推进,越要强调法治。改革需要法治的引领和推动,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同时,改革需要通过法治来排除阻力、化解风险,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改革有序进行。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以法治之效助推改革。
法治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旧法统的同时,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后,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支撑。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通过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有效保证了社会的长期稳定,为国家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夯实了民族复兴的国家安全根基。
当前,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固根本”,强调法治确立了一整套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能够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善治。“稳预期”,强调法律规范能够对各类行为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定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不能做的,通过明确的规则对国家和社会关系加以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要通过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备性,保障规则的公正有效落实。“利长远”,强调制度之治是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髙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不断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合法权益受到公平对待、正当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作者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