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全
近期,多起“开盒”案件引发社会热议,隐私“裸奔”成为关注焦点。“开盒”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也影响其他人的网络安全感,亟待多措并举关上网暴之门、刹住网络戾气。
从去年杭州警方破获的不法分子对100多个无辜网络主播实施职业“开盒”案件,到13岁未成年人在网上“开盒”一位孕妇的事件冲上热搜,“开盒”恶行此起彼伏。所谓“开盒”,是指恶意搜集并公开他人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等信息,甚至煽动网民对其进行攻击谩骂的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网络暴力,“开盒”危害重重。特别是职业“开盒者”推波助澜形成的完整灰色产业链,导致网络戾气向整个社会蔓延。这种网暴行为,已涉嫌多重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不能任由其肆意蔓延。
“开盒”行为在网络空间大行其道,源于多种因素的叠加交织。一方面,个人信息保护仍有短板,一些网站、平台或APP的信息安全措施不完善,用户在注册时便可能遭遇信息泄露,加之倒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推波助澜,让别有用心者利用“开盒”网暴他人有机可趁,甚至催生了职业“开盒者”。另一方面,上位法对“开盒”行为的法律界定与惩处标准多在原则层面,具体操作性不强,导致打击惩处的法律威慑效果不彰。此外,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开盒者”开启了方便之门。
关紧“开盒”网暴之门,既需要雷霆手段,更需要合力共治。事实上,整治“开盒”问题早已引起高层重视,2023年11月,中央网信办组织的“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第一条就剑指“开盒挂人”行为。近期,中央网信办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强化整治“开盒”问题作出部署。持续加力的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了“开盒”行为的多发和蔓延,但这还远远不够,需要在合力共治方面久久为功。
首先,强化法律威慑。相关部门应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开盒”行为的法律界定与惩处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以完善的法律规范,对潜在的“开盒者”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其次,压实平台网站责任。“开盒”行为轻易“窜出笼子”,归根到底源于一些平台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存在漏洞。对此,监管部门在强化平台和网站主体责任时,还应督促其利用新技术帮助解决新问题,想办法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比如,允许用户一键回溯历史授权并撤销个人信息、采用“隐私计算”技术,确保数据“可用不可见”。如此,才能以事前预防取代事后补救,确保“开盒”网暴之门关得更紧。最后,强化个人信息自我保护。在互联网时代,公众比以往更多地面临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不足的境况。这就需要个体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在网络空间过多透露个人信息。同时,政府、媒体、社会组织等亦应广泛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个体树牢个人信息保护理念,避免因“无心之失”让不法分子施行“开盒”网暴有隙可钻。
关紧“开盒”网暴之门,是保护个人信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的必答题。惟有合力共治,构建起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才能筑牢个人信息的保护墙,“开盒”网暴才能失去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