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791-86849275
广告热线
0791-86847125
 
  
 
您当前的位置 :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  江西日报  >  2版
城市更新,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解读
www.jxnews.com.cn    2025-10-08 00:56  来源:江西日报
【字体:  】 【进入论坛】 

  里外焕新的家,转角遇见的花,古韵与新貌并存的街区……城市更新,生活更美。

  9月24日,《江西省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出台的全国首部省级城市更新条例。《条例》共四十八条,明确更新规划、更新主体、更新实施、更新保障等,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民城市。

  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城市生活更舒心

  城市更新不仅是城市的“面子工程”,更是关乎人民生活品质的“里子工程”。

  住房是民生之本,建设好房子是城市更新的起点。《条例》明确,应当加强老旧房屋定期体检维护、安全管理、改建扩建和拆除管理;优先消除危险和安全隐患,提升抗震、消防性能,通过修缮加固、节能与绿色化改造、适老适儿化改造等,改善建筑功能。

  小区是人民生活的重要场所。《条例》明确,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重点改造燃气、给排水、供电、通信等老化管线管道,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开展节能综合改造,完善小区及周边养老托育服务、绿化、照明、停车充电、体育健身、无障碍环境等设施,健全物业管理机制,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强设施共建共享。

  街区是人民生活和工作的主要空间。《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街区特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促进商业服务业和消费层级的多样化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法治护航,让人民在城市更新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晏凌云表示,好房子不仅是遮风挡雨的场所,更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

  有机更新、复合利用,城市文化传承延续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如何平衡?

  《条例》强化历史文脉保护。强调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传统格局、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法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实施主体在城市更新中应当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传承利用历史文化遗产,采用微改造等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另外,《条例》明确,在老旧房屋改造过程中,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维护和使用。

  工业厂房变身文化园区,闲置空地成为街心花园……近年来,各地以微改造推进城市更新。南昌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周志仪认为,应留尽留的原则为城市历史文化的延续、历史建筑的守护划定了明确保护线,不仅改善了人居环境,更激发了城市活力。

  多元参与、形成合力,城市更新有力保障

  城市更新离不开政策、土地、资金的保障。

  《条例》鼓励创新土地供应政策。鼓励采取分层开发的方式,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补充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和便民商业设施等,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同时,支持城镇老旧街区和厂(园)区改造中配置一定比例的其他关联产业和功能配套设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型社区建设。

  资金是城市更新的关键支撑。《条例》致力于拓宽资金渠道:一方面,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信托保险机构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并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鼓励房地产、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物业服务等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通过资产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更新改造资金,鼓励物业权利人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

  大美赣鄱,万象更新。这里既有与时代接轨的高楼大厦,也有各具特色的古老街巷。新与旧、拆与留、改与建交织,绘出一幅宜居宜业宜游新图景。

  本报全媒体记者张瑞颖

 
 
我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昵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大江专题
  • - 神奇物种在江西
  • - 微光
  • - 网络中国节·七夕
  • - 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 - 中美经贸高层会谈
  • - 歼-10C击落印度阵风战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