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新征程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我们更加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法理基础、本质属性、实践要求,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人大担负着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通过行使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社会各领域治理有法可依;通过行使监督权,采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法律实施、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查找法治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补齐短板和弱项;通过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为其他国家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引领作用。各级人大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各级人大是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可以充分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
人大具有法治保障的显著优势。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并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强大发展合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较于其他组织和机构,人大在法治建设中具有明显优势。
一是有助于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作为治国之重器,法律的权威既源于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更来自人民内心的认同。唯有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群众基础,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各级人大通过持续、深入、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实践,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是有助于引导人民有序参与法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涵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方面,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三是有助于引领和保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工程,只有绝大多数人守法才能建成法治国家。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社会逐渐呈现出社会主体多样化、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新局面。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人大通过依法履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不断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工作,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有法可依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进入新时代,党对立法领域改革不断提出新课题、新要求。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高质量立法,各级人大应加强对党中央改革决策和部署安排的立法研究,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生态环境、网络文明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立法的质量。此外,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人大监督制度,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可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实施监督,其实质就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对其实施监督,因而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的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最具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强化监督意识,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社会领域的监督,聚焦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从人大视角、法治思维,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为推进法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和目标任务,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明确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机制和法律后果,增加和细化人大代表履职的程序性规定,增强履职效果。
邱桂林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